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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年轻人回乡创业,农业农村部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作者:农业农村部等   责任编辑:管理员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网 2018年08月14日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685号建议的答复

欧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有知识的年轻人回乡创业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年轻人发展适合农村创业的产业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产业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

我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继续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为抓手,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督促各地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投资贸易、用地用电、交通运输等方面出台细化实化的政策措施。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宣传推介134个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案例和第一批18个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认定第五批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112个,遴选编印《中央厨房产销模式及典型案例》,推介中央厨房9大产销模式案例共56个,引导企业开发多元产品,推进主食加工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二是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贯彻落实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充分发挥乡村各类资源独特优势,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共同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监测新业态发展情况,总结行业发展经验模式,编制年度发展报告和典型模式案例,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宣传推介388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91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560个美丽休闲乡村、2160个景点和670条精品线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推进休闲旅游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服务规范化,不断提高中高端乡村休闲旅游产品供给能力。三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支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传统民俗民族工艺、手工编织、乡村特色制造、乡土产业、养生养老、科普教育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乡村特色产业。编制实施《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农加发〔2016〕5号),印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意见》(农办加〔2017〕20号),与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51号)。组织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2017—2018年,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6亿元,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建设和整县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结梳理一批农业内部有机融合、从农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融合等典型发展模式,形成点创新、线延伸、面推广的格局。

二、关于制定有关回乡创业的激励政策

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系统提出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主要方式、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技术支持和创业园区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着力抓好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推动政策配套。督促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实施意见;与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建立“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政策配套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税费减免、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为创业者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加强主体培育。宣传推介200名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和100个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范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举办3万多人参加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通过赛训结合和对接投融资机构,帮助参赛选手获得资金、技术、市场支持,激发创业创新热情;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农办加〔2017〕29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推进平台建设。联合12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7〕3号),对园区(基地)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公布1096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场所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71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挥其孵化服务作用;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为年轻人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四是举办展览和论坛。2017年,在苏州举办中国农村创业创新论坛,交流、畅谈创业经验和体会。同时组织全国农村创业创新成果展,以图片、展板、大屏幕等形式,展示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的事迹和创业历程。

下一步,我部将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就业创业”的总要求,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通过壮大产业、培育主体、搭建平台、推进融合,支持和鼓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就业创业,努力形成创新促创业、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三、关于开发利用好农村各类闲置资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指出,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通过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可重点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加发〔2016〕3号)也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边远海岛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

下一步,我部将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兴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为农村创业创新提供条件和保障。

四、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运输部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重点,开展“三年行动计划”、“五年实施方案”和“中长期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一是加快剩余乡镇和建制村硬化路建设;二是鼓励建设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推进“交通+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危桥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四是优化农村客货运输网络,加快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程等。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400.93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99%和99.98%,通硬化路率分别达到99.39%和98.35%,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2%和95.85%。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落实有关政策,高质量推进农村建设,为年轻人回乡创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五、关于搞好农村文化软硬件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多年来在农村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活动、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成。截至2017年,全国已建成34056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626个县级图书馆、464个文化馆,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不断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持续开展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和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等活动。2017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赴农村演出达到184.44万场,农村观众达8.3亿人次。各地农村品牌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丰富了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加强农村文化人才扶持力度。近5年来,每年向“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县以下文化单位输送1.9万名优秀文化工作者,从县以下文化单位选送1500名文化人员进行重点培养,提高基层文化人员专业水平。同时,广泛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培训,2017年举办示范性培训班59期,全国公共文化巡讲34期、远程培训18期。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鼓励各地创新政策,吸引和选拔更多热爱乡村文化的文化能人、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才加入乡村文化建设队伍中,为乡村文化振兴筑牢人才基础。